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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2日太魯閣號火車事故檢討建議

  因為關心、因為心痛、因為掉淚,所以提出下列建議,希望台灣政府改革,若不改善 ! 事故將一再重演,台灣人民的生命財產將沒有保障 ! 1. 已有許多案件官商勾結、官官相護、法官違法判決、檢察官違法不起訴、監察委員違法不追究 ! 「石木欽法官」貪腐案即可證實 ! 國立中正大學犯罪研究中心「 2015 年全國民眾犯罪被害暨政府維護治安施政滿意度調查」結果出爐。 84% 民眾質疑法官之公正、公平性, 76.5% 的民眾不相信檢察官辦理案件具有公正性。 78.7% 台灣民眾對政府在防治貪瀆案件的效能依然相當不滿意。王建煊前監察院院長指出第四屆監察院平均每年派查五百三十多件案子,每件成本約一百零九萬元。王院長揭發監委下鄉巡查接受旅遊招待、請客吃飯,和關說親戚升官的惡形惡狀。王院長也坦言,監察權行使範圍及效果其實很有限,監院每年收到人民陳情案多達幾萬件,但實際辦的案子僅 3% 。故法官審判,檢察官要否起訴,監察委員要否懲處官員,都要陪審團決定,否則姑息養奸永無寧日。 2. 過失致人於死,刑法罪責太輕,請修法加重刑責。 3.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按往例有查核公共工程,請加強查核公共工程工地安全,每案至少前中後期查核三次以上。工地要求裝設 4 個監視鏡頭以上, 24 小時無線上網傳送工地現況回主管機關。 4. 政府說人力不足,都要求私人單位例如工程顧問公司或建築師負責監造,請政府承辦官員負責查核工地安全,勿推卸責任。 5. 營造公司都有聘用專任技師,應負責工地安全。 6. 政府招標多由某些特定廠商得標,建議招標審查比照陪審團制度,保密隨機抽取專業人才庫擔任評審委員。 7. 政府標案視嚴重性限制廠商資格,資本額太低不准投標,以免沒錢賠償死傷人員。 8. 建商、營造公司及工程顧問公司負責人,建築師、技師、工地主任每年修習「工程倫理」課程至少 24 小時。由營建署主辦教育訓練課程,課程內容包括工地安全、職業道德、案例分析等。 9. 政府公共工程標案嚴禁借牌及層層轉包,防範品質低落、偷工減料、工期拖延等惡行。 10. 邊坡容易滑動,需監測預警,即時回報主管單位應變處理。邊坡圍籬擋不住工程車輛滑落,若在邊坡深打基樁,且凸出地面作鋼筋混凝土矮牆,比較可能防止工程車輛滑落。 11. 隧道內救災困難,建議高速鐵路及台鐵列車,進入隧道前 25 公里...